標題: 攜帶小型及中型鋰電池上飛機之乘客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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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10 15:27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攜帶小型及中型鋰電池上飛機之乘客須知
攜帶小型及中型鋰電池之乘客須知

鋰電池重要通知:
1.請確保您了解所有準備作為手提或寄艙行李攜帶登機的已安裝或備用電池之規格 (瓦時值或鋰容量) 以備工作人員查詢。

安培小時 (Ah) 與瓦時 (Wh) 的換算: 安培小時值(Ah)乘以電壓 (V) (1安培小時等於1000毫安培小時),電池上應有標示有關資料。
例:手提電腦的鋰離子電池電量為2.38Ah x 14.4V = 34 Wh

2.鋰電池須為符合聯合國測試要求的類型。
3.寄艙行李中攜帶安裝於器材內 (如手提電腦、相機、流動電話等)的鋰電池須被關閉並確保不會被意外啟用。
4.備用電池,也稱為「散裝」電池,是那些沒有安裝在器材中的電池。手提電腦內部的鋰離子電池是已安裝的電池。分開攜帶、以備已安裝電池耗盡時使用的電池,是一個備用電池。
5.手提行李中的備用電池之電極須作防短路處理: 以原裝零售包裝包裹
以膠帶包上電極
存放於獨立膠袋或保護套

6.禁止於行李中攜帶鋰容量超過2克 (二號電池或以上) 的不可充電型電池,必須按照國際空運協會危險物品處理規則作為貨物申報及運送。
7.攜帶鋰電池往來美國的乘客應前往 http://safetravel.dot.gov/quick_chart.html了解美國運輸部的有關規定。
8.於行李中攜帶鋰電池必須符合上述條件。出於安全考慮,航空公司可能拒絕讓乘客攜帶任何額外或不符合條件的電池。

備用鋰電池不可存放於寄艙行李中。



參照下表檢查您想攜帶的電池是否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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